没错,在原著小说里,汤宏恩就是刘芬的第二任丈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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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说回来,原著我啃了好几天,才看到四百多章,往后一翻,好家伙,还有一千多章等着呢。算了算了,人嘛,还是别太为难自己。
一开始追小说,纯粹是觉得剧情太上头,迫不及待想知道后面咋样。可谁想到,小说看了好几天,电视剧一天就给追平了……那我这小说,看得有点亏啊。
就我目前看完的部分和电视剧对比,改编挺大的。比如男主的职业从部队领导改成了律师,删掉了女主因为“长得太漂亮”引发的一系列支线,还有好些人物出场顺序也调了。
原著里,柯一雄、于奶奶、陈锡良这些人很早就露面了。但剧版为了把隆城的矛盾集中爆发,把他们都安排到了一起,当然,刘芬和汤宏恩的感情线也是这么被“打包”进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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汤宏恩对刘芬,看起来像是一见钟情。可仔细咂摸咂摸,又觉得不只是一见钟情那么简单。
二刷之后才恍然大悟,他俩的缘分啊,其实早就埋下了。
一、老乡见老乡
说起来也挺逗,堂堂一个副市长,竟然是被一碗粥的香味给“叫”醒的,这角色一下子就从云端落到地面,变得可亲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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粥熬好了,刘芬盛了一碗放在床头柜上。那热气混着香气,丝丝缕缕飘到床上。汤宏恩眼睛还没睁开呢,脑袋就不自觉地往粥的方向偏了好几次。
他醒来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刘芬。出色的样貌,精致的打扮,一下子占据了他全部的视线,看得眼睛都直了。
刘芬见他醒了,赶紧去找医生。可汤宏恩都没等到她回来,就把床头柜上那碗滚烫的粥,咕咚咕咚喝了个底朝天,一滴不剩。
他说,这是他喝过最好喝的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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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到底是粥真的好,还是煮粥的人好,或者粥和人一起才最好?这事儿,还真不好说。
但不得不说,汤副市长这段和粥的戏,给“要想抓住男人的心,先抓住他的胃”这句老话,增加了不少说服力。
当然,光有厨艺还不够,时机也重要。
汤宏恩是刚调到盛城的,人生地不熟。在一个陌生的地方,遇到一个热心又贴心的人,给自己煮了一碗暖到心窝里的粥。就算抛开刘芬的美貌不谈,这好感度也已经叠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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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然,汤宏恩开始主动找话题了。
他问起刘芬是哪里人,一听是豫南来的,更激动了。原来,汤宏恩在调来盛城之前,在豫南工作过很长时间,那儿可以说是他的第二故乡。
这不就是“老乡见老乡”吗?你说这不是缘分是啥?
俩人聊起豫南的吃食,问她来盛城干啥,夸她女儿有出息。刘芬说自己是农民,他就赶紧接话,说自己当初也是农民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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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“故乡”聊到“吃食”,再到“女儿”和“农民”,汤宏恩看似在唠家常,其实是在努力拉近两人的距离,想让刘芬别把他当市长,就当个普通男人看待。
你看,关系一拉近,约饭不就顺理成章了嘛……
二、相同的人格底色
汤宏恩为啥会对刘芬“一见钟情”呢?
虽说一个是市长,是官;一个是农民,是民。可要是剥开这层身份,他俩骨子里的东西,其实是一样的。
刘芬在夏家,就像一头任劳任怨的老黄牛,活没少干,可谁都没把她当回事。
夏老太一开始没想接刘芬和夏晓兰回来,可一到收稻谷就发现,家里没一个顶用的,这个家还是不能没有刘芬,这才让夏大军去接人。
刘芬说过,她嫁人前听哥哥刘勇的,嫁人后听丈夫夏大军的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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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是“听话”,看着一样,其实完全不同。
听刘勇的,是因为她知道哥哥不会害她;可听夏大军的,是因为不听话就会挨打。
从夏大军对夏晓兰的态度就能看出来,每次说不过女儿,他就想用拳头让人屈服,可见平时没少对娘俩动手。
刘芬拿到离婚证那天,高兴坏了。她终于摆脱了夏大军,摆脱了夏家,能和女儿过自己想过的日子了。
她对夏家,可以说是毫无留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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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后来听说夏大军离婚后就失踪了,她还是会担心。这种担心,不是放不下他,放不下那段感情,纯粹是因为她善良。
就像夏晓兰说的,就算不是夏大军,只是个陌生人受伤,她妈也会担心。
所以,当汤宏恩这个陌生人倒在她面前时,她想都没想就伸了手,还摘下手表给他熬粥。而这块遗落的手表,又给了他们第二次见面的机会……
看似一切都是缘分,是天意。但说白了,还是因为两人有着相同的人格底色,才能在一次次偶然中,打下感情的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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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初夏晓兰在火车上被人贩子纠缠,也多亏了同车厢的汤宏恩挺身而出,仗义执言,才省去好多麻烦。
你看,他们的心啊,都是一样的,都是热的。
写在最后
刘芬和汤宏恩的感情进展虽然快,但一点也不突兀。或许是因为前面铺垫得好吧,我看着觉得挺自然,甚至还挺期待他俩后续的发展。
看前几集的时候,我还以为编剧把夏大军的人设改了,担心刘芬最后会和他复合呢。现在汤副市长一出场,我就放心了。
刘芬值得更好的,不,她值得最好的。